董雷,男,汉族,1942年11月生,河南省开封县曲兴乡人,196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67年7月参加工作,中央党校培训部毕业,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。
1963.09--1967.07,在河南农学院畜牧兽医系兽医专业学习;1968.07--1975.07,河南省新蔡县宋岗公社兽医站技术员、县农业局办事员;1975.07--1980.08,河南省汝南县王桥公社办事员、党委秘书;1980.08--1981.12,河南省汝南县王桥公社党委副书记、书记;1981.12--1983.08,中共河南省汝南县委副书记;1983.08--1986.08,中共河南省驻马店地委副书记、驻马店行署专员(其间:1984.09-1986.07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);1986.08--1988.05,中共河南省信阳地委副书记、信阳行署专员;1988.05--1995.03,中共河南省信阳地委书记;1995.03--1995.12,中共河南省纪律副书记;1995.12--2001.09,中共河南省委常委、省纪委书记;2001.09--2005.08,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、省纪委书记;2005.08--2006.05,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、省纪委书记、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;2006.05--2007.05,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,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;2007.05--2007.07,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。中共十五大、十六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。